(截稿日期 2017年9月10日)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摄影展览。自1957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5届,共展出逾万名(人次)作者的上万幅佳作。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征集主题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需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都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商业类:商业摄影是指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创作主体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以及旅游推介、创意设计等方面内容。
4.多媒体类:指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并配以音频、特效等多种视听艺术手段而创作的,注重创新性、艺术性、社会性,并探索新的表现形式的视听作品。
征稿细则
1.作品应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创作,组照有一幅创作时间符合规定即可。
2.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商业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多媒体类影像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
5.第26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采用电子照片初评、纸质作品终评。初评入围后将调取纸质作品进行终评。
奖项设置
本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入选作品不超过420件。 1.纪录类:约170件 2.艺术类:约170件 3.商业类:约60件 4.多媒体类:约20件 举办方可根据实来稿际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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