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A/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国展”)将于2021年下半年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举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摄影展览,自1957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7届,共推出逾万幅佳作,全面展现了中国当代摄影事业的发展。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契机,倡导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一、征稿规则 1. 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类别设置第28届国展设置四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 ●创意和商业类 ●多媒体类 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300件。 (一)纪录类(约14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伟大变革,以及脱贫攻坚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 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 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 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 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 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 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12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三)创意和商业类(约30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 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四)多媒体类(约10件) 三、评选要求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国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在评选系统上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主办方调取作者输出制作的纸质作品统一评选。 四、特别说明 1.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展览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 编:100007 电 话:010-65129001 010-65255014 邮 箱:cpa012345@163.com http://gz.cpanet.cn/ 点击,即可进入投稿链接。 详见:http://www.hpa.net.cn/dsIf.aspx?id=1484&d=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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