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发挥我省“欢乐潇湘”群众文艺品牌优势,特举办2018年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摄影活动。
0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2/征稿范围 以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通过群众摄影作品,展现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成就,歌颂三湘大地自然风光、民情风俗、文化传统,人民群众创造的美好生活。作品要体现鲜明的湖湘特色和时代特色。 03/奖项设置 一等奖20件 二等奖30件 三等奖50件 注:本次活动为公益性质,主办方使用作品不支付入选作品稿酬。 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 04/入选福利 1.入选作品有机会在长沙举办的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中展出,同时在红网、华声在线、新湖南、时刻举办网络展览。 2.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颁发获奖证书。
1、参赛者须实名投稿(与身份证一致)。 2、除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和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文化系统和文联系统从事摄影艺术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参赛。 3、参赛作品必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创作,已获得省级和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4、参赛作品相机、手机拍摄不限,数量不限,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须4—8幅为一件)。 5、参赛作品单幅图片文件(JPEG格式)为大小2M以上。所有参赛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信息,如不能按规定提供者,举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6、参赛作品应摄于湖南省境内。照片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可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予参赛。 7、投稿方式:HPA湖南摄影网(www.hpa.net.cn)活动专题页面注册并投稿(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联系电话,建议注明被摄者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地区)。 06/作品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委由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07/作品参赛须知 1、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2、参赛作品应保证原创性,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评者本人承担。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 3、主办方有权将入展及获奖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摄像、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公益性宣传,并且不支付稿酬。 4、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5、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 6、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08/截稿时间 2018年9月1日 09/活动网站 HPA湖南摄影网(www.hpa.net.cn) 10/活动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31-89839181
详见:http://www.hpa.net.cn/ds/xx/zpin.aspx?id=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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